发布不易 执行更难——潘文国老师对《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发布后的思考|《语言规划学研究》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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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不见,大家过年好呀!经过专家发言稿第一弹的“洗礼”,不知道大家对《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了解又增加了多少呢?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专家们为了《规范》的研制与发布辛勤付出,挥洒汗水,《规范》终得问世。但并不是发布了就万事大吉了,可能这也仅仅是第一步——发布过后更大的问题是实施。
第一弹指路:中国语境下的外文使用——柴明颎老师谈《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语言规划学研究》
《规范》发布后,怎么实施?怎么落实?这也是专家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将潘文国老师的发言稿推送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一下实施《规范》这一举措中的不易吧。
本文原载于《语言规划学研究》2017年第2期
导语
2017年9月15日,在教育部语信司指导下,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中心、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研制工作秘书处联合举办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发布座谈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是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共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该规范于 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座谈会邀请了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参会,现将参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制定工作的九位专家的发言稿整理出来,以期学界更深入地了解这一规范。
发布不易 执行更难
作者简介
潘文国,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等。
今天开的是《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座谈会。“发布”了,说明工作基本完成,告一段落了。作为参与者,看到辛勤多年的工作终于有了个结果,我感到十分欣慰。我本人参与这个项目前前后后差不多有二十年,在此之前我们都只是一般的教师,在学校从事教学,很少关注社会生活。这个项目使我们比较深入地直接参与了国家和社会的语言生活,最后还形成了一个要在全国执行的国家标准。这对于一个教学工作者、研究工作者来说确实是个很大的鼓励,因为这说明自己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能在社会上起点作用。
但是说到底,发布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一个新的开始。发布以后怎么办?作为研制人员,我们其实更关心的是怎么执行和怎么落实。说实话,根据以往的经验,我感到执行方面不是很乐观。《规范》作为推荐性的法规,强制性不足,谁来执行?怎么执行?问题可能会很大。这个是有先例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场合凡需要使用外文的,应优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但是北京也好,上海也好,很多商场里外资的商店或专卖店的标牌都是没有汉字的。对这种现象我们早就提过,十多年前就检查过,但情况似无改观,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前不久,上海长宁区一个新商场开张,我偶然路过进去看了一下,发现从一楼到二楼,几乎所有商店字号都没有汉字,甚至我国自己的品牌“华为”也只有汉语拼音而没有汉字,似乎是为了跟周围的外文商标相呼应。这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都没有得到执行。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执行不了?谁应该为这类事情负责?这是需要认真考虑并解决的事情。《规范》也是一样,研制出来之后谁来执行?能不能执行?遇到问题谁来解决? 2010 年的上海世博会是重大的国际活动,此前许多年上海市政府就组织专家,开始为其中的外文使用制定规范,并且在世博会开幕前联合江苏和浙江两省形成了长三角地区的地方标准予以发布。世博会开幕前夕,我们受邀去检查时,仍然发现了许多严重的错误,最严重的是在世博园各个入口安检处,“请自觉接受安检”这句每天面对几十万人的话,它的电子屏幕显示就是错的。更让人感到受挫的是因为世博会开幕在即,发现了错误也来不及改正,结果不了了之。除了有的地方让人贴纸条加以覆盖外,像这种滚动屏幕上的错误就一直延续到世博会闭幕,而我们这些规范制定者就成为社会舆论指责和国际笑话的替罪羊。同样地,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许多专家费心费力研制 并发布了英译规范。奥运会结束后,我正好去北京出差,专门去看了奥运场馆,包括水立方、鸟巢等,结果也是错误累累。别的不说,男厕所里有五处用了英文,结果四个是错的或有问题的。我举这些例子是想说明执行规范比制定规范困难得多。
记得20 世纪末以前,国内的公共服务领域还很少使用外语,大量出现外语是21 世纪以来的事。开始那阵子,我在飞机上看到航空公司的双语介绍,简直要笑出来,那种小册子错误多得可以当翻译课程的改错练习。但是现在错误就很少了,非常非常少,航空公司做得非常好。除了航空公司和机场以外,其他很多地方大环境也做得非常好,说明这些年来我们的规范意识和翻译水平确实提高了不少。但是次要些的小环境或者大环境的一些不大引人关注的场合出现的英译错误仍然相当严重。像网上王银泉老师他们收集的很多错误就非常典型,而且这些错误可说是抓之不尽。我只说“抓”之不尽,不敢说改得如何,因为很多错误即使抓了之后也是没有下文的。错误不绝,源头究竟在哪里?现在光是靠老百姓查,查出来也是没有用的。我想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改正成本非常高。当时研究道路标志,我们检查了全国的交通标志,注意到高速公路上有一条“保持车距”,结果到处都是 keep space,而实际上正确的应该是keep distance。而 当时全国基本所有地方的标志都是错的。过了很长时间,现在这些错已经改过来了。但改正的成本相当高,据说制作一块道路标牌的成本大概要上千块人民币。全国有多少这样的标牌?因此改正的成本很高,这个高成本谁来承担?交通部门这次是下了决心的,我们非常敬佩。但其他更多的部门怎么办?有的小单位、小部门,有的就一两块,但就在门面,由于成本大,不遇上大修是不肯改的。所以光靠老百姓去查出来是没有用的。第二,老百姓查出来有错,对方还可以不认可,反过来问你怎么错了,说他是请公司里面考过英语六级、八级甚至更权威的人做的,怎么会错?你怎么证明它错了?由于查出问题的“老百姓”没有权威身份,而翻译中确实有难以定于一尊的情况,因此有时很难说清楚。遇到当事人不认可的情况我们总不可能把研制专家或其他权威人士请去给他做解释。因此这是非常难的事情。
我认为这个事情恐怕要从源头上抓起,等到标牌制作出来公之于众再要来改确实很难,成本也高。那么能不能在标牌出笼以前就把错误消灭在襁褓之中呢?所有的标牌制作其实都有一个过程,特别是规模大、成本高的制作更不会是随随便便的。那么我们可以从这个制作的整个过程特别是源头抓起,理清标牌的成形必须经历的步骤,层层把关。最面上一层是制作标牌的标牌公司,往上是翻译文本的翻译公司,再往上是制定文本的主体部门。这三个环节每一个都应有人监管。从源头上抓起,第一步是确定待翻译的中文文本的部门。这个事情由哪个专人负责,对他要有人监督,使他真正负起责任来,不要一出事就找不到了。接下去是与翻译公司的交接,谁负责请的?请什么公司?公司有没有资质?接洽的是谁?然后是翻译公司,谁接的业务?具体安排谁翻译,谁审查,谁定稿?原文和译文谁负责保管?谁负责与标牌制作公司的交接?最后是标牌公司,谁接的业务?谁制作?谁校对?谁安装?翻译公司送来的文本谁负责保管?谁负责最后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责任到人,遇事可以找到人,可以迅速查清是谁的责任,相信问题可以解决大半。而改动问题的成本也应该有预案,这样人们才会在事先足够地重视。在这个过程中,源头的源头是中文文本的确定和翻译的委托。上海有一个很好的经验,规范专家跟好些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都建有联络机制,标牌制作之前会先由几个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查把关,这样出错的概率就小一些。
在《规范》制定过程中我们收集整理了两万多条译例,但最终只拿出了三千多条。这么做也是有考虑的。先把最基本的、最有把握的标准拿出来,这样争议较少,容易通过,然后慢慢再来完善。剩下的一万多条暂时没有放到《规范》里,一是为了避免争论,使主体尽快通过;二是因为有些条目没必要作为国家标准提出。但是,做标准时可以简略,到标准出来,实际实施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这三千五百条只能说是一个基础的基础,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实际上英文规范标准的牵涉范围很大,很多细节地方是我们目前顾及不到的。旅游就是一个方面,特别是文化旅游,这一块在规范中没法做得太详细。餐饮也是,牵涉面非常广,目前我们也没法一一译出作为规范。这些问题在执行过程中都会慢慢暴露出来,我们是有预见的。但现在这些没法做得太细,比如旅游景区内的标牌错误就比较严重,被“啄木鸟”拍下照来的也比较多。不过这些以后慢慢都会有规范。这涉及《规范》的扩充和完善问题。还有一个遗留下来的问题是,有的标志或用语可能有不止一个说法或译法,但我们大多只提供了一种。我们当初的设想是,翻译方法可能有很多种,但是规范标准只能定一个。我们不能在规范标准里说这也对,那也可以,这就没法操作了。但实际上别的说法有的也能接受。这些需要通过别的途径来补充和完善,例如通过语料库的方式,提供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利的查检方式。总之,我的感觉是,发布会之后,接下去的任务可能会更重,我们还需要更多的人来关心、来继续这件工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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